總驗船督察:不符新例也會發證書
【明報專訊】2012年國慶夜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前助理海事處長蘇平治涉嫌指示下屬不執行有關船隻須配備兒童救生衣的條文,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續審。驗船督察供稱,即使船隻不符合新例要求,也會簽發證書,但會再要求船主逐步更換設備。
運輸及房屋局高級行政主任崔潔雲供稱,被告蘇平治(58歲)於2013年的會議中承認,沒有諮詢律政司意見便下令不執行新例。她供稱當時有記下會議內容,但遺失了紀錄。
運房局主任:被告曾承認指控
崔被盤問下承認,會議後3個月收到常任秘書長黎以德的指示,才憑記憶寫下會議紀錄。崔表示忘記當日蘇的說法,但寫下會議內容後有向與會者確認。
原紀錄已失 今版本憑憶記
海事處總驗船督察王漢忠供稱,南丫海難後才接獲管理層口頭通知,驗船標準必須依照新例。他又稱即使船隻不符合新例要求,也會簽發證書,再要求船主逐步更換設備。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 3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