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銀行的報告﹐由於聯邦政府提高最低首期份額﹐導致多倫多及溫哥華準備首次置業家庭的儲蓄時間延長﹐分別多了11個月及34個月。
該銀行覆蓋10個主要城市的置業負擔能力監測報告指出﹐本年首季﹐多倫多一般家庭儲蓄首期所需要的時間﹐已經延長至67.3個月。換言之﹐這些家庭平均需要儲蓄逾5年半﹐才能夠應付買屋的最低首期。
溫哥華的情況更加惡劣。這個加西都會屋價全國最高﹐首期儲蓄所需的時間也最長﹐以剛過去的首季來說﹐由於屋價上升及首期提高﹐目前儲蓄的月數進一步長至106.8個月﹐亦即幾乎9年。
聯邦自由黨政府上台後不久﹐於去年底宣布調高最低首期﹐但押後至本年2月中生效﹐主要是希望令到多倫多及溫哥華的樓市降溫。
由於聯邦政府的房屋機構加拿大按揭及房屋公司(Canada Mortgage and Housing Corp.)早已不再為100萬元以上的住宅提供房貸保險﹐新規定適用於售價在100萬元以下的物業。
新規例將最低首期改為2級﹐50萬元以下的屋價維持不變﹐亦即是5%﹐至於50萬至100萬元以下的部分﹐則增加至10%。
根據國家銀行的經濟師Matthieu Arseneau及Kyle Dahms﹐這項新規例打擊了多倫多及溫哥華準備首次置業的家庭。
這些專家表示﹐今年首季來說﹐多倫多及溫哥華儲蓄首期的時間均因為新規例而延長。
資料顯示﹐去年末季﹐最低首期劃一5%﹐多倫多及溫哥華各類住宅儲蓄首期所需的月數分別是56.1個月及73.3個月﹐與目前比較﹐依次延長了11個月及34個月。
該報告的資料顯示﹐受影響的主要是非共管柏文住宅﹐部分原因涉及到這些包括了鎮屋及獨立屋的屋價升幅較大。
在共管柏文方面﹐同期間的中位屋價微升稍逾4,200元至376,514元﹐仍然在50萬元以下﹐不受新例的影響﹐所以儲蓄首期月數維持在34.1個月不變。
國家銀行在計算首期儲蓄月數方面﹐乃以稅前家庭中位收入依據﹐設定每月儲蓄10%﹐從而推算出儲蓄最低首期所需要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