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黃姓男子涉嫌在新北市瑞芳區將狗以拋鉛球方式摔出,狗狗發出哀嚎,畫面經路人拍下後上傳網路,動保處接獲通報愛狗人士張志成交換線報,會同瑞芳警分局警員到現場埋伏,順利救出小狗,後續將依動物保護法最高開罰75,000元。 網路影片中顯示瑞芳區一名男子,原在路上遛狗,後來不知何故這隻米克斯小狗拒絕跟隨,便開始以拖行及拋鉛球方式虐待狗狗。此段行徑被路人拍下並上傳網路,引起眾多愛護動物人士一陣撻伐。 動保處接獲線報立即主動前往,在無任何線索的情況下,除詢問瑞芳區各派出所外,也協請當地愛心人士「狗哥」協助調查相關資訊,鎖定地點及對象後成功找到這名狠心摔狗的黃姓男子,也救出這隻可憐的小狗。 黃男表示,這隻狗是他於4月10日在附近的產業道路用排骨引誘而來,目的是想養隻小狗來陪伴。但動保員在問到為何會用這種方式對待小狗時,黃男卻僅辯稱是「一時興起」。 附近居民表示,這名黃男約去年6月出獄,家中狀況並無親近的家人,平時不太與人接觸。經動保處人員仔細檢視小狗狀況及網路影片,認定黃男違反動物保護法事實明確,除立即將小狗帶回安置外,也將依動物保護法開罰。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這隻小狗雖然在獸醫檢視下並無明顯受傷情況,但根據影片內容、黃男的筆錄及小狗目前害怕的行為[象,顯示黃男明顯故意以摔狗方式虐待動物,違反動物保護法第5條及第30條,最高可處新台幣7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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