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平機會主席陳章明前日甫上任即被揭發任職嶺大教授期間,無申報下替與國力書院合作的菲律賓太歷國立大學(下稱TSU)擔任博士論文導師,收取8000元報酬。他初時否認無申報及收酬勞,至前日深夜始發聲明承認。陳章明昨在傳媒追訪下再次道歉,指「整個註冊在2013年前,所以記憶模糊……我有其他職務每年也要申報,所以漏報」,故再次為其「比較混亂的信息致歉」,「展望日後我會更小心處理我的言論及我記憶上的處理」。嶺大指事件中校方無損失,不會作進一步行動。
有平機會委員認為事件影響公眾對平機會的印象,但陳是否需就事件下台是言之過早,應先聽其解釋,期望陳可盡快約見委員。民主黨及工黨今早將到平機會抗議,要求陳章明辭職。
嶺大﹕金額小毋須分帳 無損失
嶺大指出,陳章明的個案涉及8000元酬金,未達到守則中規定須與校方分帳的水平(見另稿),故校方在事件中並無收入損失。基於陳教授已離開嶺大,並已就事件表示歉意,嶺大不會就個案採取進一步跟進行動。
陳章明前日被傳媒揭發2013年收酬擔任灣仔區議員鄭琴淵在TSU的論文導師,沒有向當時任職的嶺大申報。陳昨第二日到平機會上班,早上見到在場傳媒追問是否說謊或會否辭職時,陳未有回應,僅指「我噚日交代驉v,就急步行入辦公室,過程不足半分鐘。陳章明其後三度派職員轉達自己不會外出用膳,荌O者不用守候。
至昨午4時許,陳章明現身見傳媒,指平機會已就事件作聲明,沒有補充。他又說﹕「整個註冊在2013年前,所以記憶模糊,而且細節呢,我有其他職務每年也要申報,所以漏報。」陳重申事件與他在平機會工作沒有直接關係。他沒回應傳媒提問便轉身離開。
委員﹕損平機會形象 盼陳盡快約見
身兼平機會委員的立法會議員李國麟對事件感訝異,認為事件不涉及陳章明的平機會職務,不可視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但他認同事件會令平機會公信力及誠信受質疑,陳要向公眾解釋。平機會委員、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稱,事件或多或少影響陳章明及平機會形象,但不希望「未審先判」要求陳立即離職,希望陳盡快對委員及公眾詳細交代。他認為需了解事件是否涉刻意隱瞞,以及陳與嶺大的合約條款。由於平機會料6月才有大會,他期望陳盡快在大會前約見委員。
大狀﹕未見犯防賄例
曾任職廉署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認為,陳章明未向嶺大申報在外收酬一事,或涉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9條「代理人的貪污交易」;不過,亦曾任職廉署的大律師查錫我則說,陳章明雖涉無向嶺大申報,但未見有觸犯防賄條例的情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