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襲警案開審 爭議亞視片段來歷
【明報專訊】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發生的「七警案」主角、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於前年佔領運動期間,被指向警察淋潑有味液體及拒捕,事隔一年被控1項襲警及4項拒捕罪。案件昨日開審,曾健超否認全部控罪。控方申請將兩段亞視的新聞片段作呈堂證物,但承認片段曾被剪接,而且未能傳召亞視員工作供。辯方反對將亞視片段呈堂,質疑控方無法證明片段來歷,其真確性存疑。
控方昨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梁卓然擔任主控官,辯方則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代表。控罪指被告曾健超(40歲)於2014年10月15日在金鐘龍和道隧道頂花槽上,襲擊11名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他亦被指其後在花槽上抗拒4名警務人員。
辯方:無傳召亞視員工作供
控方庭上申請把4段警方拍攝的片段,以及兩段亞視的新聞片段作呈堂證物,並透露後者是從亞視網站下載,警方亦獲亞視新聞部提供母帶,而且有警員從片段中認出自己。惟辯方反對,指片段雖然曾在亞視新聞播放,但不代表它由亞視工作人員拍攝,G且控方未能傳召亞視員工作供,根本無法證明片段來歷。即使控方聲稱擁有母帶,卻無人出庭解釋如何儲存,反問控方「怎可叫證人從一段來歷不明的片段中認人?」
控方:與警片段證供琣X
控方回應說,警方片段與亞視片段中的涉案男子均穿著相同衣服,而警員的證供亦與亞視片段內容琣X,故警方片段及警員的證供均可作為亞視片段真確性的佐證。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決定以「案中案」方式,先審理亞視片段能否呈堂的問題。控方其後播放警方及亞視的片段,警方片段顯示案發當晚有戴口罩和眼罩的男子,在高處向下淋潑液體,現場隨即有人「爆粗」說:「做乜×炾琚H」亞視片段則顯示,一名沒戴眼罩和口罩、被指是曾健超的男子被數名警員制服,片段指他懷疑被多名警員毆打。
亞視片拍到沒眼罩口罩男子
控方傳召駐守機動部隊的警長畢宏達作供,他稱案發當晚看見戴口罩及眼罩的男子手持1公升的水樽,欲扔東西落龍和道,他見狀大叫「唔好掟洁v,該男子隨即轉身箍住他,他也箍住對方,後來他的同僚上前協助。
另一名警長程英偉則供稱,當晚他看見一名男子向龍和道潑水,「潑鬫n多下」,該男子其後與畢糾纏。程見狀欲制服該男子,但對方不斷掙扎,程警告他「唔好郁」但不獲理會,程便拉開他的眼罩和口罩,直接向他的面部施放胡椒噴霧。後來程脫下該男子的手套,用索帶扣他的雙手。程確認自己曾出現在亞視片段中,但同意片段曾遭刪剪,未有顯示他為該男子脫下手套的過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44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