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外地人來港申請免遣返聲請個案日增,引起社會關注,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昨建議政府為正等候審批者設「封閉式收容所」,取代現行發出臨時身分證明文件(行街紙)及援助津貼的政策,減少「經濟難民」來港誘因。有人權組織批評設立收容所的建議欠缺法理基礎,亦剝奪聲請者的基本權利。 梁美芬表示,本港懲教設施收容率近年一直維持在八成以下,去年有逾2600個空位,故政府應考慮整合現有懲教設施,並將部分設施改建成收容所。她建議當局將聲請者的法律援助個案設3個月期限。 人權組織批剝奪基本權利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認為,在現行法制下設立「封閉式收容所」並不可行,因聲請者與一般市民一樣,享有免受任意拘留的權利,聯合國相關指引亦訂明在一般情G下,聲請者不應被拘留。 梁美芬同時建議港府要求中央向聯合國提出,豁免香港執行《聯合國禁止酷刑公約》內部分條文,令香港可拒絕免遣返聲請。她承認現時中央難同意豁免建議,稱建議只屬最後手段,若港府能透過本地行政措施解決問題,則不需向中央求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