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卡過期申eTA 可被要求棄居民身分
移民律師李廣田指出,楓葉卡過期的港台人士若申請eTA,有可能被移民部要求放棄永久居民資格,以旅客身分申請eTA,請港台人士注意。
李廣田說,即使未實施eTA時,確實有不少人持香港護照或台灣護照,不出示過期楓葉卡入境,當中有部分人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進一步查詢後,發現這些港台人士其實同時具有楓葉卡,但楓葉卡已經過期,這時,CBSA官員可要求放棄永久居民身分,永久居民若不同意,則必須出席有關永久居民資格的聆訊,才有機會保住永久居民身分。
李廣田建議,楓葉卡過期的人士,最好仍是換領楓葉卡,來不及換領楓葉卡,則須從海外申請一次使用的旅遊文件,如果去申請eTA,有可能弄巧成拙,反而讓移民部有理由要求「太空人」先放棄永久居民資格,再以旅客身分申請eTA。
移民律師王仁鐸則說,過去移民部對於免簽國家的永久居民,入境檢查似無同一套標準,所以有人拿護照不出示楓葉卡,仍然成功入境,但也有一些運氣不佳的人士,被CBSA的官員查出其具備有永久居民資格,並查核居住紀錄,發現這些人並無符合居住要求,而使身分面臨被取消。
移民部現在實施eTA,系統如何分辨免簽人士究竟是否有永久居民資格,王仁鐸仍感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