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海濱擬交私營營運 團體憂成星光翻版
【明報專訊】政府計劃在5幅位於啟德發展區的臨海酒店地皮,加入賣地條款,要求中標發展商負責酒店對出的海濱公共空間的管理及營運事宜。海濱事務委員會昨午開會討論,委員普遍支持以公私營合作形式發展海濱公共空間,但關注5幅地皮涉及的海濱空間如何統一銜接。有民間團體質疑政府將海濱公共空間過分商業化,擔心會成為尖沙嘴星光大道的翻版。
海濱委員普遍支持建議
該5幅位於啟德發展區的臨海地皮,面積介乎4900至8980平方米,發展局建議在地契加入條款,指定地皮最多10%面積用作商業用途,其中六成用作餐飲、一成用作零售,餘下三成用作戶外空間,例如可舉辦表演節目或各類活動等,整體露天空間需要佔80%,以保持海濱的開揚景觀。
為加快發展相連各幅酒店用地的啟德海濱,發展局建議加入賣地條款,要求中標的發展商負責設計、建造及營運對出的海濱空間,但海濱的業權仍屬於政府,政府亦有權收回相關用地。
委員:要經公開招標 具透明度
整條啟德海濱長廊全長850米,坐擁維港海景,政府預料最快於2019年發展。海濱事務委員會昨午開會討論啟德海濱發展,委員之一的建築師何文堯表示,委員普遍支持以公私營合作形式發展啟德海濱,但關注政府的「收回機制」如何操作。他稱,透過發展商力量可令酒店項目及啟德海濱同步完成,認為有助加快海濱發展。他又表示,該5幅酒店地皮要經過公開招標,而且有關設計須諮詢區議會及海濱事務委員會,認為具透明度,與星光大道事件性質不同。
但他說,按目前框架,酒店發展商用作餐飲的空間均位於戶外,一旦遇到酷熱或大雨天氣,難以做生意,建議將整體餐飲的三分一空間可於室內經營,他並關注5幅酒店地的海濱空間如何銜接,認為政府要確保整條海濱長廊是市民可以方便享用。
另一委員梁剛銳亦關注5幅酒店地皮對出海濱空間如何保持一致,認為若交由計劃成立的海濱管理局統籌會是最理想做法。
海濱關注組指過分商業化
不過,維港海濱關注組成員羅雅寧認為,海濱長廊屬於公眾,「市民要求很基本,海濱長廊有休憩空間,可以自由觀望海景,設施可以好簡單」。她認為,目前的政府建議是將海濱空間榨取最大化的商業價值,並非從公眾利益出發,擔心會成為星光大道的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