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移民在中國超生不敢認
領養名義申兒來加恩准重審
【明報專訊】阿爾伯達省一名華裔男子申請居住中國的兒子來加﹐以領養兒子的名義辦理手續﹐而不是向中國當局承認﹐他違反獨生子女政策﹐兒子是超生孩童。加方不批准男子擔保兒子移民﹐指他作出這個選擇﹐應該預見後果。聯邦法官同情男孩的遭遇﹐下令重新研訊該案。
法官尖銳批評聯邦當局﹐指移民官員「故意視而不見」﹐拒絕男子的申請。該移民官員認為﹐男子把兒子留在中國﹐是個人決定﹐他應該預見後果。
聯邦法庭法官拉塞爾(James Russell)在裁決書中寫道﹐男孩與家庭「在這裏應該活得更好」﹐「另一方面﹐男孩留在中國﹐與年邁的祖父母在一起﹐而祖父母健康不佳﹐沒有良好的長期護理﹐男孩身邊沒有渴望與他團聚的直系親屬」。
法官又說﹕「辦理此案的移民官員似乎認為﹐這種情況大體上可以接受﹐因為他的父親選擇﹐讓兒子留在中國﹐自己與家人先到加拿大﹐建立生活。」
男孩陸文彬(Wenbin Lu, 音譯)留在中國﹐與祖父母一起生活﹐他的父母和姐姐和弟妹卻在阿省過新生活。法官拉塞爾的裁決意味着﹐他們有可能在加拿大團聚。
男子陸旭照(Xuzhao Lu, 音譯)最初以臨時外國勞工身分來加拿大﹐他找到一份切肉工。2008年﹐他的僱主支持他﹐在阿省移民提名項目下申請永久居民身分。他辦理永久居民申請﹐一併申請他的妻子和長女。
他沒提兒子陸文彬﹐因為兒子是超生孩童﹐他擔心中國當局發現他違反獨生子政策﹐帶來「嚴重後果」﹐還要罰款。
在移民過程中﹐小男孩陸文彬與許多兒童一樣﹐與父母分離。他留在中國﹐與年邁及體弱多病的祖父母一起生活。父親定期匯款回中國﹐以及用售賣當地家產的收益維持他們的生活。
陸旭照的妻子和長女在2010年移居加拿大﹐夫婦二人後來又生下第三名孩子。
後來陸旭照有足夠儲蓄﹐向中國當局支付15,000元罰金﹐正式登記陸文彬的戶口﹐證明他是自己的兒子。
陸旭照在2014年4月成為公民﹐數月後﹐他以人道理由﹐向移民部申請擔保兒子來加﹐又說他的妻子與兒子兩地分隔﹐很是內疚﹐情緒低落。
陸旭照的關姓義務律師(Brenda Kwan)說﹐這家人受了很多苦﹐移民申請家人團聚﹐應在第一次辦理手續時列舉所有家人的姓名﹐如果他們漏掉一些家人的名字﹐移民部就不當他們存在﹐以後很難擔保那些家人來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