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上網性罪犯 重犯風險較高
【明報專訊】懲教署早前與中大心理學系合作研究5年,開發更反映本港性罪犯風險及更生需要的評估工具,本月初正式獲懲教署性罪犯心理評估及治療組(ETU)採用,以撰寫心理報告及擬訂更生計劃。懲教署專家指研究發現透過上網犯案的性罪犯,有較高重犯風險。
七成青年性罪犯少群體活動
研究曾與218名成年在囚性罪犯面談,發現16%以互聯網作犯案工具及途徑,另訪問91名青年在囚性罪犯,當中70%以「大部分餘暇時間」作個人活動如打機,缺乏健康群體活動,亦有50%面對家庭關係惡劣等壓力。研究顯示,上述309名性罪犯中,40%獲釋後需要住宿、工作及金錢支援。
懲教署高級臨H心理學家許淑嫻說,今次研究初步顯示透過互聯網犯案的性罪犯有較高重犯風險,有助署方及早識別,向其提供更適切支援和更生計劃。懲教署日後將恆常收集有關數據,每5年更新評估。
33歲的光仔(化名)因干犯「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正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他說過往以為在網上認識的女孩「想法開放」,與其對話可「隨便」,輕易觸及敏感話題,在入獄經輔導後,能以正確態度對待兩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