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12月列治文城市屋業主向卑詩人權仲裁處(B.C. Human Rights Tribunal)投訴,指業主立案法團歧視不說普通話的業主的個案,上月經議員介入後有新進展。業主立案法團表示,日後會用英文進行法團的工作,但就未有確定會以普通話為主,輔以英文翻譯,抑或以英文為主,再提供普通話翻譯。而投訴發起人則表明,不會撤銷投訴。
代表十多名業主發起訴訟的卡爾格特(Andreas Kargut)為列市Wellington Court城市屋業主,上月分別與省議員列勵達(Linda Reid)及國會議員蘇立道(Joe Peschisolido)會面。
據《環球郵報》(The Globe and Mail)報道,列勵達及蘇立道均對卡爾格特的投訴表示支持。列勵達指,屋苑約有30%住戶只說英語,而在列治文,則有超過半數人為華裔。列勵達說:「我已聯絡該屋苑的物業管理公司,他們表示未來的會議將會用英文進行。」
蘇立道則認為,有必要修訂現時的《分契物業法》(Strata Property Act)。
該屋苑物業管理公司AA Property Management代表Sunny Cheng確認,列勵達曾與其公司聯絡,並獲告知日後的會議會同時採用英文及普通話,並非只會用普通話。
他表示,這是業主立案法團的指示,並會聘請合格的翻譯員到場,但無法確定屆時會議是由英文翻譯成普通話,還是由普通話翻譯成英文。
卑詩人權仲裁處表示,有關投訴如獲排期聆訊,聆訊日的90天前才會獲得確認,但發言人指,超過80%的投訴最終都能解決,毋須展開聆訊。
投訴者堅不讓步
對於業主立案法團的「讓步」,發起投訴的卡爾格特堅持繼續投訴,以爭取應有權利。他說,過往在會議上採用英文及普通話,並設有翻譯員,但他們對於翻譯是否準確及完整仍然有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