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歡迎裁決 兩年沒簽歌手
【明報專訊】高等法院昨裁定無綫電視的司法覆核勝訴,推翻通訊局指無綫濫用支配優勢等4項指控。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表示,裁決對觀眾和藝員屬「不是太好的消息」,因有關條款影響藝人曝光,亦限制觀眾的選擇,「一定要睇無綫才見到(某藝人)」。無綫昨表示,過去兩年沒與其他唱片公司簽訂歌手合約,任何唱片公司旗下的歌手可自由參與所有電視台,包括無綫的節目,無綫亦歡迎所有歌手。
莫乃光:裁決限制觀眾選擇
無綫昨發聲明稱歡迎裁決,表示通訊局不理解部頭合約安排是「合理及必須」,以保障投資,今次勝訴證明無綫在合約生效期間,對部頭合約藝人有獨家使用權。無綫又表示,通訊局認為無綫規定部頭合約藝人須獲無綫同意或事前通知,才可亮相其他本地電視台,違反《廣播條例》中的競爭條文,其實通訊局不理解上述安排是「合理及必須」,以保障投資,確保部頭合約藝員不會因外間工作而影響無綫的節目製作、播出及發行檔期;並「恰當地回應業界之實際需要」。
今次代表無綫的御用大律師Dinah Rose,以往曾代表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就瑞典政府獲准引渡他回國的裁決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