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律政司發聲明指,決定不對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提出刑事訴訟。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昨見記者,認為所有被調查過的事項顯示,無充分證據可對湯顯明提刑事檢控,強調是以刑事角度來作決定,不會就湯的行為或紀律方面作評論。 律政司聲明表示,廉署於2013年4月收到有關湯顯明投訴,於5月14日成立專責調查小組就投訴內容展開全面調查,並委託海外御用大律師(Jonathan Caplan QC)就應否向湯提出檢控提供獨立法律意見。2015年10月9日,御用大律師提交最終意見書,認為不論是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或任何其他罪行,在法律上均未有充分證據向湯提出刑事檢控。 律政司作出結論,認為湯顯明某些行為「可被視為未能符合公眾期望」,但若提刑事檢控,則無合理機會可達致湯顯明被定罪。被問及是否因此案涉中聯辦內地官員才決定不起訴,袁國強表示「絕無此因素」,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昨在記者會表示,署方絕無政治考慮,承認事件打擊廉署形象,他們現已全面檢視內部管治不足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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