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商人陳振聰偽造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的遺囑,與華懋慈善基金爭奪830 億元遺產,被裁定偽造及行使假文書罪成判囚12年。陳去年遭上訴庭駁回上訴,他欲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昨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但申請被拒,不過陳仍可在28天內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 陳振聰昨沒代表律師親自陳辭,而曾經表示會代表陳的律師行昨亦派員向上訴庭解釋,因仍未收到足夠的法律費用,而擬聘用代表陳的大律師不在港,故昨未能代表陳。 陳指「有人或賄賂證人」 陳振聰昨提出新的證據,指華懋集團的子公司於本月民事控告華懋集團主席龔仁心,指龔串謀集團前行政總裁許業榮及商人陳書春使用工程費用的1.2億元,其中5000萬元轉到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另7000萬元不知所終。陳懷疑有人或使用該筆款項賄賂證人。 800萬律師費只籌得1/8 陳振聰又認為,曾代表他的已故原審大律師簡定濤,以及代表他提出上訴的御用大律師James Wood失職。另外,陳振聰曾假扮醫生申請信用卡,於1986年承認意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共10罪被罰款,當時陳由大律師麥機智代表。陳說,簡並沒有為他申請更換原審法官麥機智;而James Wood則被指沒有按陳的指示以原審大律師失職作上訴理據之一。 上訴庭法官認為,陳提出的上訴理據不涉及重大法律觀點,至於理據是否涉及實質嚴重不公則需交由終審法院處理。陳振聰的胞弟陳振國在庭外表示,陳振聰將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並透露仍在籌備律師費。陳一方透露,擬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本地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估計費用約800萬元,目前只籌得約100萬元。 【案件編號:CACC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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