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早前有旅遊業界發起不合作運動,質疑旅遊業議會新指引凌駕法律,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但未定罪的店舖也有可能被取消登記資格。旅議會已否認指控,昨日該會轄下購物事宜委員會開會,通過為上述指引增設附例,補充說明旅議會現行程序,即收到投訴或通報,會啟動調查機制,但若未證實有關店舖違反法例或議會指引,不會立即懲處。旅議會主席黃進達稱,希望此舉可釋除業界對指引條文中「涉嫌」二字的疑慮,待下月旅議會理事會批核後,會正式公布附例。 他補充,該附例只適用於第225號指引,即將《商品說明條例》納入規定,所有登記購物點均須承諾遵守有關法例要求。他指旅議會設上訴機制,被懲處的購物點可上訴。 證實違規前不懲處 另外,1月1日新指引生效起,有16間店舖因拒簽新承諾書,被取消登記購物點資格,目前已全部表態,希望重返計劃。黃進達指出,購物事宜委員會成員均歡迎該些店舖重新登記,但須簽署新承諾書及再次繳付登記費。他強調手續要做足,但行政上可協助簡便程序,加快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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