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手」拒捕中彈被控7罪
[2016.01.21] 發表
【明報專訊】新西敏警方已落案起訴日前在Walmart超市外涉及警察開槍事件的兩名男子,罪名包括持槍、拒捕、襲擊等。
案發於上周五(15日)中午,警員在調查超市投訴有人滋事時,首先拘捕一人,其後追捕另一名懷疑持槍男子,有眾多市民目睹警員在停車場追捕「槍手」,警員先後發射電槍及開槍,疑犯中槍危殆。獨立調查辦公室已接手調查。
新西敏市警昨日公布,當日警員前往Queensborough商業區處理一宗滋事案件,一名男子在沒有反抗下被捕。但警員在停車場與另一男子發生衝突,期間有警員開槍,男子中槍送院救治後已無礙,被控以7項罪名,包括襲擊、使用槍械企圖犯罪、擁有槍械、持槍指嚇、拒捕、偷竊及違反假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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