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春明居加19年 貪污遭通緝返國投案
倒賣逾千萬油品 提前退休移民後東窗事發
【明報專訊】兩名分別在加拿大及美國潛藏19年及16年的中國貪污逃犯,在元旦之前,迫於壓力,返回中國投案自首。目前,兩宗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檢察日報》及《瀋陽晚報》報道,兩名逃犯都是遼寧省的通緝犯。其中曲春明原為中國海洋石油銷售公司渤海(天津)公司駐大連辦事處主任(1995年3月退休)。曲春明在1941年出生,戶籍天津。
1995年3月,54歲的曲春明在還不到退休年齡之時辦理了退休手續。1996年10月,曲春明移民加拿大,並在2004年取得了加拿大國籍。在曲春明移民加拿大不到一年,1997年6月4日,丹東市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在偵辦其他案件中發現曲春明涉嫌貪污賄賂犯罪,對其立案偵查。同年6月,檢察機關決定對曲春明予以逮捕。
2013年1月11日,檢察機關申請對其發布紅色通緝令。通緝令資料顯示,曲春明犯案於退休前一年。在1994年至1995年間,曲春明與丹東石化廠孫湧等人利用職務之便倒賣價值1000餘萬元的油品,貪污錢款後潛逃。
知情者透露,曲春明在移民加拿大之前已發覺案件可能敗露,所以才倉皇出逃,後一直在加拿大居住生活。2015年4月,曲春明被遼寧省追逃辦列為重點追逃目標,報道指:「在強大的法律威懾和政策感召下,2015年12月29日晚10時許,曲春明歸國投案。」
另一名潛逃在美國16年的于挺也迫於壓力回中國投案。
1971年10月出生的于挺,是大連市西崗人,原是大連海關大窯灣海關技術處科員。1999年9月9日,大連市檢察院在偵辦于紅走私案時,發現于挺涉嫌放縱走私罪、受賄罪對其予以立案偵查。通緝令資料顯示,1999年1月至3月間,于挺在犯罪嫌疑人于紅授意下,利用工作之便,偷拿空白稅單,加蓋海關防偽印油,幫助于紅偷逃進口關稅,代徵增值稅、代徵消費稅等共計1.39億元。事後,于挺收受于紅好處費22萬元。沒想到,于挺被立案偵查時其正因公派在美國進行學習。得知于紅落網後,于挺深知自身罪責難逃,趁機脫離控制躲藏起來。這一躲就是16年之久。
遼寧檢察機關始終堅持對于挺進行追討,2015年還將于挺列為重點追逃對象。報道指,「遼寧檢察機關利用多種渠道與于挺家屬接觸,對他們進行法律政策教育和感化。經過不懈的努力,2015年12月30日,于挺歸國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