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部黨組12月初通報中央音樂學院、北京郵電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等3所部屬高校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的典型案件。而就在此前一周,包括中國傳媒大學黨委書記、校長在內的8名黨員領導幹部因違紀問題接受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而接下來的一周也不平靜。12月3日,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涉嫌受賄案在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隨後不久,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發布消息,湖南省紀委、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對中南大學原黨委常委、副校長胡鐵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12月2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職務犯罪案作出一審宣判,數罪並罰判處其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見另文)。
據《中國經濟周刊》報道,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已先後進駐中國人民大學、複旦大學。《中國紀檢監察報》顯示,2014年教育部巡視5所直屬高等學校和3個直屬單位後發現突出問題130個,提出整改意見建議40條, 7名處級以上幹部被免職。今年4月,教育部曾提出,全年擬派出20個巡視組,實現直屬高校、直屬單位和駐外教育機構巡視的全覆蓋。
而據《中國經濟周刊》記者不完全統計,2014年至今,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布信息,全國已有56所高校、83人被調查,其中有17所屬「211」或「985」高校。
截至目前,據公開信息顯示,32人正接受組織調查,已有14人被「雙開」,11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另有6人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教育部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教育部紀檢組組長王立英曾表示,高校絕非一片淨土,違規違紀問題仍然嚴重。原本安靜平和的象牙塔堙A一場反腐風暴正在展開。
招生、基建、科研經費 高校腐敗重災區
從已經被通報的案例來看,招生、基建、科研經費使用已經成為高校腐敗的重災區。
在本月開庭的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涉嫌受賄一案中,根據南京市人民檢察院的指控,在2005年至2013年間,蔡榮生利用其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處長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永華香港集團董事長王某等人的請托,在招錄考生、調整專業等事項上為王某之女等44名學生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王某等30人給予的財物共計2330萬元。
而就在其案件開庭前,《人民日報》政治文化部微信公撓飽u人民日報政文」刊文透露,在蔡榮生任職期間,擔任人大校長的紀寶成被給予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目前仍沒有公開紀寶成被處分的原因,但是據人大內部人士稱,紀寶成在蔡榮生被捕後被懷疑存在「與大學招生有關的不當行為」。
蔡榮生涉嫌的違法違紀行為主要發生在人大自主招生環節,但是據記者調查,除卻5%的自主招生名額外,利用預留指標進行「點招」、操控藝術體育類招生面試環節、「定向生指標」招生、造假舞弊獲得保送生資格,在專業調劑、調檔、補錄報送等環節暗箱操作等都是招生領域權力徇私的重災區。
此外,另一個腐敗高發領域便是基建工程。教育部副部長魯昕曾在2014年年底的教育部直屬高校基本建設工作會議上透露,基建工程案件佔到全國教育系統職務犯罪情況統計總數的24%。
在今年11月17日進入二審程序的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是十八大以來落馬的第一位「211」高校正職校長。根據南昌市檢察院的指控,周文斌涉嫌受賄2200萬元、挪用公款5800萬元,主要來源為南昌大學新校區的工程招標及工程款項使用環節。
今年4月開審的四川大學原副校長安小予涉嫌受賄案中,安小予被指控在工程招投標、工程建設等方面非法收受現金和財物共計人民幣353.4萬元。
如果說招生或者基建還需要當事人在高校內有一定的職位基礎,那泵b高校內更加普遍的貪腐行為便涉及科研經費的違規使用。2013年以來,教育部面向直屬高校開展了兩批科研經費管理情況專項檢查。
浙大教授貪污科研經費近千萬元
在去年通報的幾起典型案例中,浙江大學原教授陳英旭通過將科研經費劃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貪污945萬餘元。
北京郵電大學原教授宋茂強借用他人身分證辦理銀行存摺冒名領取勞務費68萬元;北京中醫藥大學原教授李澎濤、王新月夫婦以虛假採購涉嫌貪污264萬餘元;山東大學劉兆平通過開虛假發票騙取科研經費341.8萬元。由此可見,科研經費在項目立項、使用管理、項目審查監管等環節都缺乏必要的法律規範和制度約束,形成了容易滋生腐敗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