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公布新規定,原本在各級聯賽的港、澳、台「內援」,在2016年1月1日起將被視為外援;但合約未到期的「內援」,以及球員在2015年12月31前辦妥手續,合約期滿前仍不霸佔外援名額。
國足在世界盃外圍賽的失利,是導致中國足協修改外援政策的一個原因。
香港隊在2018世界盃亞洲區外圍賽主、客場均以0:0賽和國足,其後一眾港將成為內地球會斟介目標。
根據中國足協公布的新規定,所有香港、澳門及台灣球員在明年1月1日開始將被視為外援,中超球會的港、澳、台球員則當為亞援;至於合約仍未屆滿的港、澳、台球員,仍可以非外援身分效力,直至合約完結後轉作外援。
聲明指出,球員只要在2016年1月1日前簽妥合約,並在2015年12月31前在中國足協「完成備案」,該球員在合約期內不被當為外援。
換言之,之前表示明年1月北上發展的港隊球員基藍馬及李志豪,可以在限期前以非外援身分投效中甲球會,暫不受新例所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