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輔警扶起 醉漢亮「槍」惹驚魂
【明報專訊】屯門寶田巴士總站出現「懷槍客」。前晚深夜,一名休班輔警在巴士站發現醉漢,好心上前攙扶,詎料醉漢突然掏出一把「左輪手槍」,輔警隨即將其制服及報警。警方到場調查證實為氣槍,雖然醉漢解釋氣槍用作射擊老鼠,但仍涉嫌「藏有仿製槍械」罪名,被捕帶署扣查。
稱用作射老鼠 涉藏仿製槍被捕
被捕「懷槍客」姓侯,47歲,任職麵包師傅,報稱工作地點常有老鼠出沒,身懷仿製左輪手槍,是用來射擊老鼠;警方正深入調查其懷槍是否有其他目的。
現場為屯門寶田巴士總站。消息稱,前晚11時許,侯消夜飲至醉醺醺後,乘260X線九巴至寶田巴士總站落車時,疑因酒醉步履不穩跌倒,同乘一輛巴士落車的輔警見狀,上前慰問及扶起侯,此時侯突然亮出一把「左輪手槍」放在地上,輔警見狀立即將「懷槍客」制服及報警。
大批警員趕至封鎖現場調查,初步證實手槍是仿製氣槍,但仍要檢查有否超出法定焦耳限制,以「藏有仿製槍械」罪名,將侯拘捕帶署。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有人自稱槍癡、正在「打war game」或其他不同理由,以解釋為何持槍乘巴士,要視乎法官是否信服,以裁定有罪或無辜。陸指出,即使被捕人可能準備持槍打劫或干犯其他罪行,但目前仍未知其真正目的,所以不能控告其他罪名,故警方以「藏有仿製槍械」罪名將他拘捕,屬最直接及最簡單做法。陸提醒市民,在任何情G下,都不可以持仿製槍械。
根據《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管有仿製火器,即屬犯罪,可判處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