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機電工程署將於本周五就《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2015年版刊憲,提升建築物屋宇裝備裝置能源效益標準,預計可為本港至2025年間建成的樓宇,以及超過500平方米主要改裝工程節省共約50億度電,相等於100萬個家庭一年耗電量總和,新版本法例將於明年9月全面實施。機電署估計,符合新版本法例的樓宇,約等於綠建環評(BEAM Plus)第二級「銅級」(共5級,依次為不予評級、銅級、銀級、金級及鉑金級)。 《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於2012年9月實施,規定新落成商廈、政府大樓及私人屋苑公共空間等,必須符合條例對大廈照明系統、空調、電力裝置、升降機及自動電梯裝置的最低能源效益要求,但被環團批評太寬鬆,例如照明標準低於美國、澳洲、新加坡及印度,而條例實施後,估計每年僅慳電2.8億度,佔全港耗電量不足1%。 9月實施 新樓可多省10%電 機電署長陳帆表示,該署每3年檢討一次條例,今次修訂會收緊大廈各種電力裝置的能源效益標準,以及新增節能要求,例如強制新樓宇加設照明感應裝置,扶手電梯加裝減速裝置等。而符合新標準的樓宇,較現有標準多慳電10%,以每年約300幢新樓宇落成推算,估計至2025年間建成的樓宇可節省共約50億度電,平均每年5億度。 5宗違例 最多罰2.1萬元 陳帆又說,新法例下,樓宇因加裝節能設備的額外成本約1%至2%,長遠節省的電費足以抵消。另外,現有條例於2012年實施後,署方曾就5宗違反能源審計的個案提出起訴,罰款由2100至2.1萬元不等。 另外,今年中入伙的啟德工業貿易大樓獲綠色建築議會發出臨時鉑金級證書,機電署總工程師張遠芳表示,該大樓於數年前設計,完全符合新版本的建築物能源條例要求,例如扶手電梯安裝了減速裝置,辦公室亦安裝了感應器,長時間沒有人經過便會自動關掉。 此外,該建築更引入了額外節能措施,例如將辦公室的光度降低四成,地庫停車場安裝了一氧化碳及二氧化氮感應器,當兩種氣體超出指定濃度,便會由抽氣扇排出,鮮風自動由一條連接地面的煙囪進入,達到節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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