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指有辦學團體在學校遷離後,只歸還中學部分空置校舍,但不准人取道其小學部分進出中學校舍,令教育局得土地而無所用,局方或研究要求辦學團體交回小學部分。涉事聖伯多祿小學的辦學團體天主教香港教區昨拒回答會否歸還,但質疑該部分為教區所有,且現時用作教堂,如何歸還給政府?至於審計報告指歸還部分僅連接「狹窄支路」,教區指該段路足可行車,可直達公路。 指小學屬教區 教局沒要求還 教區昨發布於166年前簽訂的地契,指審計報告提及的地段是教區於1849年獲批,為期999年,屬教區用地,教區先後在此自資辦小學、在政府資助下建中學。聲明指出,小學於1988年無條件獲批新校舍重置,原校舍歸還予教區,但政府出資八成建造費的中學於2012年遷出時,政府要求教區歸還舊校舍以換新校舍,教區遂按協議歸還中學部分校舍連土地。 審計報告引述教育局指出,局方會研究可否要求辦學團體歸還小學校舍。天主教社會傳播處主任馮一鳴昨指出,印象中教局沒提過此要求,教區有見中學部分丟空可惜,曾於去年3月去信教育局,建議由教區保留中學部分,約半年後獲局方回覆指會考慮其建議,仍在等候結果。被問及若政府要求,教區是否會歸還小學部分時,他指此問題屬假設性,現難作答,但指小學由教區自資興建,遷出時教局沒要求歸還土地。 否認截斷公用設施 稱因安全截煤氣 報告又指出,中學部分僅連接一條狹窄支路,難作交通及公用設施接駁用途,辦學團體又告知教育局,不准任何人取道其保留的小學部分進出中學,又會截斷中學部分的公用設施。 馮一鳴反駁,中學部分直達貝璐道,道路闊度足以行車,3年前中學便由此搬遷至新校舍,而中學遷出後,教區僅出於安全理由停止校舍煤氣供應,水電供應均無截斷,故對截斷公用設施一說感疑惑,反問「唔通我]剪斷電線、整爛水喉咩?」 本報記者昨量度報告所指連接中學的「狹窄支路」,闊約2.8米,為泥地路,而進出小學用的石屎路則約3.9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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