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兵最狠懲罰:禁出國兩年
【明報專訊】山西20歲青年李宇近日受到最狠逃兵懲罰。他應徵入伍後反悔,以絕食等方法拒服兵役,最終被踢出軍隊。孰料他家鄉近日決定,對他罰款人民幣11萬多元(近14萬港元),並不准錄用他做公務員,以及升學、就業、出國等連串懲罰。
絕食拒當兵 家鄉重罰
山西省晉中市壽陽縣新聞辦公室的微信公眾號4日公布稱,李宇於2015年9月自願報名參軍,但服役期間怕苦怕累,拒參加訓練。縣武裝部人員及其親屬先後多次到其部隊引導,但他拒絕繼續服役,並以絕食等行為要脅,最後被當「思想逃兵」開除。
公告指懲罰是按照兵役法和山西省兵役條例而決定,11萬多元罰款則是按照2015年義務兵優待金(57,346元)兩倍標準(114,692元)處罰。罰款將上交縣財政,當作民政優撫安置款項。若他拒絕執行,將移交縣法院強制執行。而李宇今後兩、三年內在升學、就業、貸款、出國等各方面亦有處分(表)。
9招狠懲逃兵
罰款約11萬人民幣(約14萬港元)
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全縣所有社團、企事業和學校不得招聘錄用
兩年內不為其辦理出國(境)手續
兩年內不為其辦理升學手續
3年內工商部門不得為其辦理營業執照
3年內銀行禁止向其提供各種貸款
3年內全縣所有公私營企業單位不得錄用
開除共青團籍
將其列入拒服兵役人員黑名單,透過傳媒對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