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運輸及房屋局昨日回覆立法會議員范國威的書面查詢,指今年上半年有4017宗違規使用港鐵單程特惠票個案,被罰交附加費,數量為去年全年同類個案的75%,今年上半年有106宗個案轉交裁判法院審理,當中21人被定罪,罰款500至1000元。 半年4017宗違規 范國偉在提問中指出,有學生忘記攜帶學生八達通,使用車費相若的特惠單程票乘車,被港鐵職員發現而被徵收500元附加費,運房局引述港鐵指現已有清楚指引,說明學生優惠與特惠單程優惠不能互通使用,安排上運作良好,毋須改變,會按需要作檢討。 學生用特惠票罰500元 根據港鐵《車票發出條件》,若乘客未能出示資格證明以證實其合乎使用車票的資格,可被視為無繳付車資,須交500元附加費。而特惠單程票只適用於長者及小童,12歲或以上的學生須使用學生個人八達通卡方享學生優惠。 職員在處理使用特惠單程票違例個案時,可因應個別情G,考慮發出書面警告或徵收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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