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自港大向法庭申請臨時禁制令後再有錄音流出,懷疑屬於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校委王䓪鳴的發言錄音及文字謄本,前晚被上傳到台灣討論區,多個本港傳媒報道及轉載內容。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台灣的網上討論區屬「公眾領域(Public Domain)」,不受禁制令規管;另一名大律師陸偉雄則認為,若查出上載者意圖以迂迴的方法,令校委會內容在香港散播,上載者有違反禁制令的風險。若傳媒明知上載者意圖亦轉載,一樣有違法風險。王䓪鳴身處外地,未有回應;港大發言人則表示不回應事件。
懷疑是王䓪鳴的錄音自前晚被上載至台灣討論區後,即獲多間本港傳媒報道,有媒體甚至把錄音的文字謄本也一併轉載。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台灣的網上討論區屬「公眾領域」,而且不是由本港傳媒第一身發布,其他本港媒體報道事件及引述錄音內容並不受禁制令規範。若港大要禁止本港傳媒報道,湯指需要修改現行的臨時禁制令,及將已報道事件的傳媒列為新被告,但不代表會獲法庭批准或接納。
港IP上傳或中招
他估計,有人諮詢了法律意見,得知在外地發布不受限才會上載;但他指出,港大可自行調查上載者是誰及是否循本港的IP上載,若由本港IP發布,則發布者「有機會中招」,違反臨時禁制令及被觸犯藐視法庭罪。
禁制令效果不包境外
另一名大律師陸偉雄表示,在本港頒發的禁制令一般都有地域限制,香港的禁制令只在本港有效,不會約束其他國家及地區。惟他指出,若調查後發現上載者之目的,是為了泄露港大校委會的開會內容並引起本港注意的話,有可能被入罪。他建議本港傳媒可報道錄音外泄的消息,但無論傳媒或網民都不要引述全部或部分錄音內容,以免日後上載者被查證後,有違反禁制令的風險。陸又補充,如果有人上載錄音到本港討論區,傳媒又繼續報道或轉載,則屬犯法。
高院上星期五批准港大延續臨時禁制令的申請,法官下令將禁制令的範圍縮窄至只包括今年6月30日至11月6日期間的港大校委會會議,禁止任何人披露校委會會議及相關內容;而已在公眾領域內的內容,包括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早前透露的校委會9月29日會議內容、商台披露的兩段會議錄音及其謄本就列在「公眾領域」之內,不受禁制令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