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聆訊排至2017 病人組織樂見調解
【明報專訊】醫委會積壓的投訴已排期至2017年,有前線醫生矢志以調解減爭拗,社區組織協會病人權益幹事彭鴻昌說,相信病人普遍樂意嘗試,因病人較難與醫生直接溝通,護士或病人聯絡主任又未必能解答全部疑問,若想了解詳細治療程序或反映意見,大多需透過投訴機制,而等候時間以年計,他樂見有更多溝通渠道。
去年624宗投訴醫生
不過,彭認為調解能否成事,視乎醫護意願,病人和家屬也要調整心態,「即使接受調解,不代表一定得到期望的結果」。
醫委會2012年接獲480宗有關醫生投訴,去年增至624宗。該會接到投訴後,會先由初步偵訊委員會審議,表面證據成立則排期研訊;否則不跟進。醫委會回覆,每宗投訴的性質和複雜程度不一,部分要尋求獨立專家或法律意見,處理有快有慢。醫委會初級偵訊小組主席蔡堅透露,要跟進的個案研訊已排至2017年。
蔡堅說,醫委會沒權力將個案轉介調解,除非病人選擇調解,且其後不再向醫委會投訴,否則對清理積存個案幫助不大。另外,若投訴個案不涉醫療失誤或專業失德,醫生未必願意花時間出席調解會議。
蔡堅﹕倘不涉失德 醫護未必出席
醫委會去年建議增聘業外審裁顧問及研訊節數,希望縮短輪候,使較複雜個案從接獲投訴至正式研訊,由40月減至30月。蔡補充,大部分收到的投訴較瑣碎,例如病人投訴診所遲開門,初步偵訊委員會很快便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