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官邸塌樹傷人 擊巴士候車婦 玼董
【明報專訊】九龍塘駐港解放軍高級軍官官邸發生塌樹傷人意外。官邸內一棵15米高鳳凰木疑缺乏適當保養,其中一段約數米長、直徑0.3米大樹丫昨突然折斷塌下,壓碎官邸外巴士站頂擋雨玻璃,再擊中埋站九巴及擊傷一名候車女子,傷者需送院治理;警方列塌樹處理,由消防員將塌下樹丫鋸斷移走。
女事主姓馬,56歲,臉及手肘被樹枝刮中受傷,幸傷勢不嚴重,送院敷治後無礙出院。
疑缺保養折斷 傷者無礙
現場為歌和老街1號A駐港解放軍高級軍官官邸。根據立法會2011年文件,上址屬回歸後由駐港部隊接管作防衛用途的軍事設施禁區;昨日記者所見,官邸內正進行工程,不見有人居住。
消息稱,昨晨7時許,一棵種植在官邸內的15米高鳳凰木,其中一段離地約10米、伸出圍牆外行人路巴士站頂的大樹丫,突然折斷塌下,先擊碎巴士站頂一塊擋雨玻璃,再擊中埋站2B線九巴倒後鏡及一名候車女乘客,53歲姓蕭車長報警,受傷女乘客由救護車送院。警員封鎖現場調查,由消防員將斷樹鋸斷移走,並聯絡相關部門跟進。
駐軍致歉 排查隱患樹枝
解放軍駐港部隊發言人表示,駐軍的物業管理公司人員昨午往醫院探望傷者,但事主已出院;駐軍對事件表示歉意,正嘗試與事主聯絡及表達慰問。駐軍已要求物業管理公司立即修剪該樹木,並排查所有管區的隱患樹枝,以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發展局回應,發展局樹木管理辦事處會按駐軍的需要,提供相關協助。
律師:土地擁有人或被索償
律師梁永鏗表示,樹木若在私人地方內,土地擁有人須負責,但樹木倒塌涉及不少原因,若有證據證明樹木是因保養不善或有人為疏忽,導致他人受傷或蒙受損失,便有可能被索償。另熟悉《駐軍法》立法會議員陳家洛認為,本港軍事用地已交駐軍管轄,駐軍有責任照顧範圍內所有物件,甚至其內的古蹟。如管轄範圍內有照顧不善情G,駐軍須負上法律責任。《駐軍法》亦規定,駐軍在非執行職務時的行為所引起的民事侵權案件,由本港法院管轄,蒙受損失者可向其索償。
九巴發言人稱,意外中涉事九巴須留在現場等候警方調查,受影響乘客被安排轉乘其他巴士繼續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