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機場檢千萬現金 法規鬆助洗錢
【明報專訊】根據本地英文報紙《省報》(The Province)報道,溫哥華國際機場是搜出未申報現金的主要機場,在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間,海關在溫哥華及多倫多機場,查獲由869名中國公民攜帶的未申報現金和金融票據,總值為1500萬元,當中溫哥華機場佔了約1,000萬元。在溫哥華機場被查到未申報現金的旅客之中,有六成是中國人。
該報透過《資訊自由法》取得的資料顯示,根據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的數字,在2012年6月至2014年12月期間,海關人員在溫哥華及多倫多機場,查獲由869名中國公民攜帶的未申報現金和金融票據,總值為15,019,891元。當中約有1,000萬元是從溫哥華機場搜出。
在同一時期,邊境服務局從所有入境旅客搜出的未申報款項共有5,630萬元,其中1,940萬元來自加國公民。但邊境服務局指,這些加國公民並不是全部都住在本國。
最新的數字顯示,約六成在溫哥華機場搜出的未申報款項來自中國公民,比例是加國旅客的五倍。
另外,溫哥華機場從中國公民搜獲的未申報現金總額,亦較同一時期在美國所有機場搜出的多出近一倍。
中國旅客行李箱藏17萬元
《省報》指出,從2011年以來,溫哥華機場是加國邊境查獲未申報款項的熱點,所有加國邊境查獲款項的三成來自溫哥華機場。
《省報》報道,從聯邦政府取得的資料顯示,2014年8月,邊境人員在溫哥華機場從中國公民搜出的未申報現金有744,659元,涉及37次搜查,金額是近年中最多。次多的是2012年6月,23次搜查共發現574,194元。在該次搜查行動中,一名中國旅客未有申報他夾在行李箱夾縫及衣物的逾17萬元。
該名男子向邊境服務局人員稱,該些現金是打算用來買屋或者買車。男子最終只須按照本國規定,繳交罰款2,500元,便可將他所帶的現金取回。
《省報》報道,中國政府官員認為,溫哥華可能成為中國公民洗黑錢主要目的地,官員歸咎於加國的法例寬鬆,即使在搜獲未申報的款項時,亦容許違例者繳交小額罰款,便可取回未申報的金錢。同時,本地的物業投資規例及舉報機制寬鬆,令到投資溫哥華房地產有可能成為洗黑錢途徑。
在美國,入境旅客如被查獲超過一萬元未申報的財物,最高罰款可達50萬元,而被查獲的財物亦會遭到充公。
曾在皇家騎警專責追蹤全球黑錢流向,目前在卑詩省從事詐騙調查的馬什(Kim Marsh)亦認為,本地法例較寬鬆,較易成為洗黑錢目的地。
他說,最近調查一宗涉及一名從中國潛逃的男子在溫哥華洗黑錢多年的個案,該名男子擁有不法之財達4.5億元。經調查後,馬什揭發該名男子在低陸平原,買下了多個物業。
馬什認為,這只是眾多洗錢者中的其中之一,他認為,要重罰才能有嚇阻作法,只是少量罰款不足以杜絕挺而走險。
資深法證調查員拉比(Hayley Labbé)說,專家相信,溫哥華地產業界,對於有可疑的交易,在舉報上有漏洞。
熟悉洗錢法例的溫哥華律師德海姆(Christine Duhaime)指,很多洗錢者都會在香港聘請走私者代勞,並給予20%費用,而這些受聘者,多會選擇溫哥華機場作為目標。因為在加國較容易取回被查到的未申報款項,而且處罰亦比美國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