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提高刑責 可罰10萬元囚2年
[2015.07.30] 發表
前移民部長康尼(Jason Kenney)任內為打擊無牌顧問推動C-35法案修改《移民法》,新法已在2011年6月30日生效,提高罰款至最高10萬元,可同時結合最高2年刑期。
C-35法案修改《移民法》的重點包括:
*將處罰從原來5萬元提高至10萬元,最高2年刑期;或是10萬元合併2年刑期。
*給予移民部長法律權利,可委任或是撤銷管理移民顧問的監管組織。
*授權總督會同內閣(Governor in Council)修改規定,要求監管機構對移民部長提供有關移民顧問的訊息。
移民部還在2012年實施為期3年的打擊移民造假計劃,有報道指移民部在2012年時,已取消超過600人涉嫌申請造假人士的永久居民資格,其中有500人申請入籍人士因為沒有達到居住時間要求而遭到拒絕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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