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37歲母親與14歲輕度至中度智障女兒往迪士尼樂園,母稱女兒玩至「唔願走」,母親遂自行回家,其後被園內職員發現並報警,女兒更透露非首次被獨留。母親昨承認一項疏忽照顧兒童罪,等待感化報告後至8月7日判刑,獲准保釋。 控方案情指出,14歲事主X自2013年起由社會福利署安排在寄養家庭居住,其監護人指被告於今年6月13日稱,翌日要帶女兒去迪士尼樂園遊玩,遂將女兒接走。 迪士尼員工稱,事發當日即6月14日晚上7時許,發現X獨自在樂園內徘徊。他見X身上沒有任何身分證明便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將X送往北大嶼山醫院驗傷,沒有任何表面傷痕。警方後來聯絡X的寄養家庭,當日午夜到被告寓所拘捕。 前年起居寄養家庭 被告警誡下指出,當時已要求與X一同離開樂園,由於X不肯離開,故自行回家。根據X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紀錄顯示,母親離去後,X一個人走到樂園外觀賞煙花。X說當時不感到害怕,亦沒對母親感到生氣,但憶述母親並非第一次將她獨自留下。 【案件編號:TWCC19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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