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男子月前在溫州一間餐廳用餐後,被侍應誤導往女廁,感到受辱而打死店內其中一名男員工案件,昨日因故意傷害罪被一審宣判有期徒刑十年半。
浙江在線報道,犯人陳某(44歲)在2月13日下午,在飯後詢問一名女侍應洗手間位置,但對方誤指他進入女洗手間。陳走到收銀台與侍應理論,但男員工周某解釋:「可能服務員跟你開玩笑吧」;陳聽罷大怒,拿起店內椅子扔向周某,又打其頭部和臉部等,其間陳更想脫下身上皮帶繼續打周,後被阻止。
周某被毆後感到頭暈及嘔吐,送院後第二日不治。經鑑定,死者頭部遭受鈍物外力打擊,死因為小腦畸型動靜脈破裂。
陳某是黑龍江人,曾在2005年因犯搶劫罪、強姦罪和盜竊罪被判監。溫州市龍灣區法院認為,陳因瑣事而故意傷害他人導致一人死亡,且是積犯,要判處監禁。另外,死者家屬要求陳賠償83萬人民幣,法院期後裁定陳要向死者家屬賠償2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