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電話裸聊騙財
積犯被判加監10年
【明報專訊】在獄中服刑時透過電話,令多名女性與他隔空交往,詐騙錢財共逾11萬元,還誘使一名獄警的妻子多次前往監獄與他相好的黑龍江訥河監獄一名男囚犯,被判加監。
訥河市法院近日以詐騙及敲詐勒索兩罪,在該名騙財騙色犯原來刑期上加判10年零5個月刑期,令他須在獄中再坐合共13年零9個月監。
多女受騙涉11萬元
澎湃新聞網昨引述訥河市法院政工科回覆稱,該案主犯、原訥河監獄囚犯王東,因詐騙罪判囚4年,並罰款10萬元(人民幣,下同);因敲詐勒索罪判囚6年8個月,並罰款10萬;原判未執行刑期為3年4個月4天,並罰款兩萬元。數罪並罰,法院決定再囚禁王13年9個月,並罰款22萬元。報道稱一審宣判後,王未上訴。
2005年9月,未滿18歲的王東因搶劫罪被大慶市讓胡路區人民法院判監2年。4年後的2009年8月,他又因詐騙罪被黑龍江省林甸縣法院判監1年6個月。3年後的2012年9月,他因綁架罪被大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法院判監6年。如果不考慮減刑因素,他每次出獄最多2年又再度入獄。
與獄警妻相好威脅 14獄官免職
今年1月,澎湃新聞揭發,在訥河監獄服刑的王東,利用手機微信等社交App與多名女性聊天交往,在取得對方信任後,騙取她們的錢財共計11.6萬元。此外,他還跟一名獄警的妻子透過電話裸聊,然後多次威脅對方到監獄發生性關係。他甚至在該婦的丈夫得悉事件後,要求該獄警辦事,獄警不堪其騷擾和威脅,去年11月向訥河監獄及檢察系統舉報揭發。
報道發表後,黑龍江省司法廳、省監獄管理局組成調查組進駐訥河監獄。一周後,包括訥河監獄黨委書記兼監獄長高慶祥、政委楊福志在內的14人撤職、免職,另4名民警涉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受賄等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