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召貨車司機劫貨囚10年
伙同黨製車禍 扮受害落口供
【明報專訊】內地商人電召客貨車運送總值400萬元的iPhone 5s手機和電子零件,卻「叫車叫虒憿v。司機首先「自編自導自演」製造車禍,讓同黨趁機劫車,事後更假裝受害者向警方錄口供。司機與其中一名同黨經審訊後,早前被高院陪審團裁定串謀搶劫罪成,昨被判囚10年,另一名負責接贓的同黨則被判囚3年。司機聞判後,在犯人欄細聲地說「黐×線」。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劉中奇(30歲)案發時任職客貨車司機。前年11月4日,楊姓內地商人委託劉運送392部iPhone 5s手機及1760粒電腦中央處理器(CPU)。劉載虓豕噾[塘及九龍灣等地上貨後,客貨車突然被一輛私家車碰撞車尾,兩名男子隨即衝上客貨車把劉趕走,其後駕駛客貨車至觀塘偉發道,再把楊趕下車,並帶同貨品離開。事後劉以受害人身分向警方錄口供。
撞車後掠400萬元iPhone電子零件
警方調查後發現,劉案發前後曾與被告黃家輝(38歲)多次通電話,警員更在黃的身上和寓所搜出劉的車牌和口供紙。警方亦發現,黃與另一被告陳朗彥(22歲)曾把贓物運到沙田沙角h某單位,最終在該單位起回72部iPhone 5s手機及945粒CPU,總值115萬元,但餘下285萬元贓物仍下落不明。
控方指出,被告黃家輝有34項案底,其中11項與偷竊、爆竊和處理贓物等有關,其餘被告則沒有案底。法官薛偉成判刑時表示,本案經精心策劃,劉與黃在案中扮演重要角色,犯案期間更用刀架頸恐嚇事主。法官斥劉濫用客人對他的信任,屬違反誠信,有如監守自盜。
官斥濫用客人信任
對於辯方聲稱劉其實有意發展運輸生意,而非刻意購買客貨車犯案,法官不接納有關說法。劉中奇及黃家輝最終被判監10年,陳朗彥則被判3年。同案另兩名被告方兆宇(31歲)及鍾子進(19歲),早前已分別承認串謀搶劫的及接贓罪,法官將於7月28日判刑。
【案件編號:HCCC266、35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