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聽障學生被指於今年3月「光復元朗」的反水貨客行動中不理警員勸告,推拉餐廳大門並撞到警員,昨否認襲警罪受審。庭上透露,被告確診患有感覺性耳聾,左右耳分別為輕度及中度,要佩戴助聽器。被告自辯時稱,案發時他沒有佩戴助聽器,故未能聽到警員警告。 推拉餐廳大門撞到警員 聲稱遇襲的警員李宏達昨供稱,今年3月1日他在元朗福康街附近管理人群,現場有逾500人聚集,其間他曾在麥當勞餐廳門外驅趕示威者,並大叫「全部散開呀,警察做緊洁v。當時被告馮子浩(17歲)身處餐廳內,並先後3次推拉大門,又稱李做「警犬」,其間李曾警告「警察做洁A咪再推喇」,但被告未有理會,結果門身撞到李的右臂。辯方質疑警員的警告不夠清晰,例如「警察做緊洁v未能清楚表達警員到底想被告離開,還是留在餐廳。 被告自辯時稱,他去年曾參加辯論比賽,題目為「港府應取消一簽多行」,並獲最佳辯論員。案發當日他因關注反水貨客事件,遂前往現場觀看,卻遇上警方施放胡椒噴霧,並在人群推撞下進入餐廳。不久他看到餐廳外有警員手持警棍作打人狀,遂打算離開餐廳看清楚,推門期間卻感到門被頂荂A更見到「有個男人瞪大眼,指住我,想兇我」。 被告堅稱,事發時聽不到警員警告,又指因為助聽器會放大現場噪音,使他難以聽到他人說話,故當天未有戴助聽器。案件押後7月10日裁決。 【案件編號:TMCC56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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