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女記者控告誹謗 弗朗辯稱有權回應
【明報專訊】前溫哥華冬奧籌委會主席弗朗(John Furlong),被報章女記者控告誹謗案的審訊繼續進行,弗朗的代表律師稱,弗朗面對女記者指控他多年前虐待學生,有權作出回應,故不構成對該女記者的惡意攻擊。
弗朗昨日出庭作供時表示,指他於70年代在卑詩北部一所原住民學校任教期間,曾虐待學生的報章報道,在2010年溫哥華冬奧開鑼前數個月開始浮現,他稱當時大感震驚,他亦否認所有指控。
弗朗並於2012年向傳媒披露,指曾有人向他索取賄賂,稱只要他肯付5000元,可以幫助他「化解」所有指控。
這宗誹謗訴訟的原告人、撰寫文章指控弗朗虐待學生的女記者羅賓遜(Laura Robinson)聲稱,弗朗多次對傳媒發表評論,嚴重損毀她的聲譽,令她再難以透過寫文章賺取入息。
不過弗朗的律師則認為,法律上弗朗絕對有權駁斥對其所作的失實報道,故不構成對羅賓遜所稱的惡意攻擊。
至於有關弗朗虐待學生的案件,因其中一名女原告人放棄控訴,而另外兩宗則獲法庭撤銷,弗朗感到已討回清白,故最後決定不控告女記者羅賓遜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