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行人道上騎單車 溫警4年發733告票
【明報專訊】溫哥華警隊在過去4年一共向行人道上騎單車者發出733張告票,平息部分市議員的質疑。
據本地英文報區報紙Courier的報道,市議會周二開會時,曾經有議員指摘警方沒有積極執法,對付在行人道上騎單車者。
但該報獲得的證據顯示,這一指摘並無根據。作出該質疑的市議員包括施民生(Tim Stevenson)、卡爾(Adriane Carr)、歐偉治(George Affleck)等。
但統計數字顯示,在2011年,警隊向行人道上騎單車者發出共202張告票。在2012年,該數字下降至132張。在2013年上升至230張,在2014年下降至169張。每一張告票的罰款金額為129元。
至於騎單車者沒有帶上頭盔的告票,在2011年共發出1810張。在2012年共發出1808張。在2013年共發出1541張。但去年則大幅下降至990張。該等告票的罰款金額為29元。
溫哥華警察發言人蒙塔古(Brian Montague)表示,溫哥華警察就算將全部資源投入,也不能向所有違規者發出告票。除了不守規則的騎單車者之外,警方還要對付不守規則的駕車司機與行人。
市長羅品信(Gregor Robertson)指出,市議會在2015年預算案中共撥出50萬元,支援溫哥華市警對付在學校區、行人道、社區中心、公園及圖書館區域內威脅到行人的駕車司機及騎單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