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署總監涉21年前騙房津
【明報專訊】政府物流服務署車輛管理科總監梁潮炳及妻子,涉於21年前隱瞞遷離觀塘麗港城單位,並向庫務署提交假單,獲取房屋貸款及津貼逾421萬元。二人被控欺詐昨提訊,毋須答辯,押後再訊,等候文件轉介區院審理。
涉貸款津貼逾421萬元
梁潮炳(56歲)及任職人事顧問的妻子羅碧嫻(57歲),被控於1994年4月29日至2003年5月31日欺騙庫務署。控罪詳情指二人申領「居所資助計劃」,向庫務署訛稱梁潮炳於1994年4月29日至11月7日居於麗港城37座2樓一單位,並提交單據指梁潮炳於1994年10月至11月租用該單位。梁潮炳其實於1994年4月29日或之前,已遷出該處。庫務署因此發放146萬元首期貸款及275.5萬元津貼。梁潮炳昨獲准以5萬元保釋外出,羅亦准以2萬元保釋,6月5日到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指梁於1992年10月加入政府車輛管理處,擔任政府車輛事務經理,有資格申請首期貸款及房津。車輛管理處後來與兩個部門合併為物流署,物流署網頁顯示梁潮炳仍擔任車輛管理科總監。至於梁潮炳現在是否停職,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不評論個別案件。
【案件編號:ESCC15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