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男家屬促警道歉
一度無監護人陪錄口供 錯控誤殺

[2015.05.10] 發表
警方曾在上周六拘捕一名30歲智障男子(右圖),懷疑他與上月美林h遛狗翁被殺案有關,但隨後又撤銷控罪。被捕人的兄長(左圖右)昨日在記者會指出,弟弟在案發時身在屯門院舍,具有不在場證據卻仍被警方落案,又曾在無親屬陪同下向弟弟盤問。其間被捕人的母親在會上一度哽咽落淚,由兄媳婦攙扶離開。(李紹昌攝)

【明報專訊】沙田美林h七旬遛狗翁被殺案,警方錯誤拘捕30歲智障男子50多小時。被捕者家屬昨力證他在案發時身處屯門院舍,有不在場證據,但警方到院舍調查後仍然落案;又質疑警方違反指引,曾在無監護人下向智障男錄口供;錄影證供更顯示警問「你有無殺人?」,有中度智障的他只懂無意識重複問題句末字眼,說「殺人」。家屬要求警方道歉,不排除提出投訴及興訟。議員張超雄批評,警方這次高調拉人、低調放人,可能已令當事人遭公眾「未審先判」。

只懂重複提問字眼 答「殺人」

被問及警方會否道歉,黎無正面回應,只重申警方調查所有案件都本荓M業精神,另稱警方本荋M找真相的精神調查。警方發言人回應,案件屬嚴重兇殺案,而「被捕人曾向警方表示其與案有關」,警方有責任對其說話「認真深入及謹慎調查」,基於案件嚴重性及已拘捕當事人近48小時,綜合當時所得的資料及證據,遂於4日決定暫控被捕人誤殺,但警方繼續跟進。

警:錄口供有親屬陪同

警方承認「初步相信男子與案無關」,隨即撤銷暫緩控罪。另外,警方稱除了在2日於美田h的即時拘捕外,在向被捕人調查或錄口供時,均有親屬陪同。

遛狗翁被殺案事發上月13日,警方調查19天,翻看800小時閉路電視片段,綜合街坊口供鎖定疑犯,於本月2日(周六)拘捕30歲智障男子,並把他鎖上手銬、蒙頭帶返寓所蒐證,至上周一(4日)暫控智障男子誤殺,原定翌日提堂,但提堂前凌晨突取消,並准許其保釋。

被捕者兄長昨指出,其弟有中度智障及自閉症,不滿警方在寓所附近拘捕其智障弟弟時,曾在無監護人陪同下錄口供,看口供紙時發現警方指其弟答「睇完新聞知伯伯死驉v感震驚,但其弟無能力讀新聞再轉達信息。

另外,家屬曾向警方指當事人逢周日至五在屯門院舍留宿,但案發日為周一,被捕人有不在場證據。張超雄稱,警方上周日(3日)到院舍查問,當時職員證實被捕人事發時在院舍,但警方翌日仍落案。對於有報道指警方曾解釋院舍在周六及日無職員,他們反駁院舍24小時運作。

確認不在場仍落案

另外,家屬稱曾在警署有陪同當事人作供,但錄影證供期間卻有不少引導性問題,惟被捕人只是重複對方說話的句末字眼,例如警方問「你有無殺人」,他便說「殺人」;警方問「有無推伯伯」,他再說「推伯伯」等。

當事人上周四報到,警方准「暫時釋放」,但向家屬指「查咁耐,是因他當初認罪」。據保安局內部指引,向任何懷疑或已知「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錄口供時,應有親人、監護人或其他照顧者陪同;據了解,警方仍會把口供交由法庭決定是否採納,不會撤銷。

家屬及張超雄指今次不是爭取特權,而是要求合理對待,並要求警方道歉、公開處理涉及智障人士案件的機制及加強培訓警員,亦希望盡快尋獲真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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