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強姦雞姦女童 地產經紀被拒保釋

[2015.04.26] 發表

【明報專訊】四旬地產經紀被指在網上認識14歲少女後,邀約對方到家中相見,先後把少女強姦及雞姦,更把預先準備的「事後丸」交予少女。少女的父親得悉事件後報警。經紀昨被控強姦及未有同意下作出肛交罪,暫毋須答辯,押後至6月23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索取檢獲證物的鑑證報告及少女的醫療報告。裁判官基於控罪嚴重,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

事先準備「事後丸」

控方庭上形容,被告黃証鴻(40歲)在預謀下犯案。黃先透過微信認識少女,邀約對方本月18日到其位於觀塘的住所。少女到達後,黃先後使用武力,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強逼少女進行3次性行為。少女感痛楚,並叫「唔好」,惟黃不理會,更把事先準備的「事後丸」交予少女。控方認為控罪嚴重,加上非法肛交的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恐怕黃會棄保潛逃,遂反對黃保釋。

辯方申請保釋時稱,黃沒有少女的地址等資料,承諾不會騷擾對方。惟裁判官不接納,拒絕其申請,黃還押候訊。

【案件編號:KCCC14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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