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媽5萬生活費嫌少 官﹕好多人一半掙唔到
【明報專訊】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覃美金,昨再次因生活費鬧上高院。梅媽在庭上訴苦,指現時每月5萬元生活費不足應付所需,要求從梅的遺產提取逾18.6萬元,以供其繳付搬遷費和租金,惟法官語帶激動地說﹕「好多人一半都掙唔到,仲要養成頭家!」直斥梅媽說話要有分寸。梅媽不忿反駁﹕「養頭家我都試過。」
梅艷芳的遺產管理人匯豐及受益人之一的妙境佛學會昨均表示,初步不反對梅媽的申請。惟由於梅媽仍未向破產管理人派送傳票,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二(28日),以了解其立場後再決定。
要求提取18萬搬遷交租
梅媽投訴法官陳江耀過分遷就破產信託人,稱現時每月5萬元生活費不足應付醫藥費及生活所需,聲稱「我係遺產受益人,但最慘就係我,我12萬(生活費)黈伬圊妊ㄜ屭洠D人」,反問陳官「係咪阿梅叫你唔畀洇畯飽H」
陳官回應﹕「如果你覺得我錯得咁緊要咪告我囉!你告過法官謚捸I……你要發脾氣就魒黖o啦,我唔會怪責你。」又強調早前就梅媽生活費的裁決乃根據法律,沒帶個人喜好,「我唔介意你上謙x我,我只要肯定我做洢Y無錯」。
梅媽﹕養頭家我都試過
陳官表示,生活費中的2萬元是供梅媽交租,惟她並沒有將該筆款項花在租金上。梅媽聞言反駁,「我唔使食呀??家5萬蚊好多咩?」法官語帶激動地說﹕「覃女士你講洐n有分寸,好多人一半都掙唔到,仲要養成頭家!」梅媽回應說﹕「我使唔使做到咁?養頭家我都試過,日一份夜一份,甜酸苦辣我都試過。」
【案件編號:HCMP29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