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炮車申款每架900萬 議員疑警為繞過委員會
【明報專訊】警方擬向政府申請2700萬元撥款,購置3架「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俗稱水炮車)處理公眾活動。立法會財委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泛民議員指紀律部隊若申請撥款逾1000萬元便須經保安事務委員會審議,質疑警務處未能交代水炮車的水壓等細節,卻先將撥款上限訂於每架900萬元,是企圖繞過委員會,又不滿在罪案率偏低下繼續增加職位,質疑只為處理遊行集會。
一哥未交代水壓顏料等細節
根據保安局呈交立法會的文件,警方擬購置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不但配備大型顯示屏及話音廣播系統以發警告,車上的噴水裝置更會噴出有色液體以識別違法者,惹來議員及團體反響。
警務處長曾偉雄昨在立法會表示,暫未能交代水炮車的水壓、顏料構成物等問題,解釋警隊現時尚未招標,是參照歐美等地警隊及生產商的資料提交建議及估算每架車需約900萬元,強調「若超過此數額會再上立法會」,又說「一架車值幾錢,唔係我]決定」。
不逾千萬毋須保安委會審議
他又說,警隊會就水炮車訂定嚴格使用指引,相信武力程度在胡椒噴霧、催淚彈與警棍之間。至於噴出顏料與否則視乎現場環境需要。
公民黨毛孟靜批評,若港府以每架警車的申請撥款額定於不逾1000萬元,便毋須經保安事務委員會審議,警隊「買一打車都得」。在場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梁悅賢解釋,撥款一向以單一項目為基準,今次也非新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