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朗被指性侵案全部撤消
最後一名原告未出現
【明報專訊】前溫哥華冬奧籌委會主席弗朗(John Furlong,圖)被指多年前性侵學生一案,原訂昨日開審,但獲法庭撤銷,對弗朗的連串民事訴訟也正式落幕。
省最高法院法官邁爾斯(Elliot Myers)昨宣判時,直指原告人「不僅沒有出庭應訊,而且行為嚴重不當,應予譴責」。法官又裁定弗朗應該獲得賠償。
弗朗昨日在庭外表示對結果感到滿意,又說自己百感交集,稍後會再發表聲明。
除了昨日該宗訴訟的原告人外,另外還有兩名女子Grace West與Beverly Abraham分別入稟,控告弗朗於60及70年代,在卑詩北部一間天主教學校任教期間,對她們施以肉體及精神虐待;但兩名女原告人的案件已先後撤銷。
有關弗朗被指性侵學生的指控,最先由溫哥華區報 《Georgia Straight》於2012年刊登報道,弗朗表示,過去兩年受指控困擾,不但精神受損,工作也受影響。
他現時已入稟法院,控告該報道的作者誹謗,案件訂於6月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