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公安令守行為 青年允戴追蹤器

[2015.03.28] 發表

【明報專訊】滿地可市1名22歲的男子簽署公安令﹐同意佩戴電子追蹤手鏈、上繳護照等多種行動限制﹐監守行為1年。騎警認定他對公安構成威脅﹐因此發出公安令。

男子加爾米(Merouane Ghalmi)周五短暫上庭﹐他同意遵守多項規則﹐包括佩戴全球衛星定位的電子手鏈﹐交出護照﹐不在社交媒體上與身在敘利亞的人接觸﹐或者與恐怖組織有聯繫的人接觸。他還要告訴皇家騎警﹐他的電子裝備使用什麼密碼。他不能諮詢或企圖查看恐怖、激進材料﹐那些材料宣傳暴力、宗教和政治極端主義。

他不能擾亂治安﹐必須留居目前住處﹐不能離開魁北克﹐不能申請任何國家新護照。他不能擁有手機﹐必須遠離有犯罪紀錄的人﹐定期向警局報到。騎警通過檢察官申請公安令﹐理由是當事人可能犯恐怖活動罪行﹐法庭在2月發出傳票。

聯邦政府已提出新反恐法案﹐方便騎警申請公安令。在現存法律要下﹐警方申請保安令﹐必先有疑慮﹐擔心某人「會」犯恐怖罪行。執法機構行使保安令﹐可拘禁疑犯﹐除非此人遵守嚴格規則﹐比如交出護照、定期向警方報到。新法降低公安令門檻﹐執法人員只要有合理理由﹐擔心某人「可能」犯恐怖罪行﹐即可申請公安令。加爾米是競賽性綜合格鬥運動員﹐2012年還有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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