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倡賦權審委提懲處
捐款風波 或不止戴耀廷被問責
【明報專訊】港大校務委員會日前發還審核委員會調查戴耀廷收取捐款的報告,原因是部分委員要求報告列明誰應負責。本報獲悉,原本審委會的職權範圍只限於調查捐款是否跟足指引和提出建議,無權提出懲處,消息透露,有校委委員考慮在月底校委會議上,討論建議修訂審委會的職權範圍,透過「擴權」讓審委會可在補交報告時,點名指出誰應為事件負責及提出懲處建議,最終決定留待校委會拍板。
明報記者
校委會日前討論審委會的調查報告,據悉報告梳理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如何以中間人身分收到捐款,再捐予民研計劃進行去年「6?22全民投票」項目,外界一直關注,校委會會否因政治壓力而要懲罰戴耀廷。
民研未經批准入票
港大消息人士向本報表示,戴耀廷在事件中收到145萬元捐款,有3筆、130萬元屬匿名捐款,報告指其中給予港大民研計劃的80萬元捐款,在用途上沒問題,但民研計劃未經批准便先行入票。消息人士表示,若要問責,沒有跟從程序問題或涉及民研計劃。
另外,有35萬元捐款給予港大文學院,以聘請研究助理協助研究,惟研究未開始時,該名研究助理向梓騫便被借調至民研計劃。該消息人士認為,事件很大可能牽涉到人文學院院長蔡寬量及港大人事部門,因向梓騫由人文學院調去民研中心,屬跨部門調動,人事部理應有份處理。
借調助理涉人文學院院長
消息又稱,若堅持要問責,除戴耀廷會被追究,牽涉者更可能不止戴耀廷,誰應負更大責任則仍待最終報告及校委會決定。
另外,校務委員會去年12月30日的會議決定,由轄下的審核委員會調查,職權包括審視大學通過戴耀廷收到捐款是否依足大學指引和程序,並在有需要時提出建議,職權並無要求審委會問責及提出懲處。
消息透露,有校委關注審委會下次提交「最終報告」時,若提點名懲處會被指越權,有校委有意在下次校委會會議上,建議更改審委會職權範圍,將其擴大至有權問責及提出懲處建議,最終決定仍留待校委會下次開會討論。
鍾庭耀:民研早習慣受壓
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昨日接受港台《議事論事》訪問,被問及現時大學備受政治壓力時表示,校內學者如何應對要靠「各自修行」,但認為教育的本質,要透過帶動思想衝擊及討論令社會繼續向前,即使議題有爭議,仍須尊重箇中自由,否則對整體社會並無好處,亦會走入「封閉」的地步。
他在錄影後補充說,暫未知校委會報告內容,但民研計劃早習慣受壓,如2000年揭發政府干預民調的風波,只可惜事隔15年此循環再次出現,而且牽涉更多同事及學院,「似乎對香港社會來說,上次吸收的教訓仍未足夠」。
郭家麒擬發動校友圍校委會
港大校友、立法會議員郭家麒稱,若審委會擴權屬實,便是對事不對人,將制度扭曲以將「眼中釘」除掉,批評此舉無疑令港大校委會淪為權鬥及政治逼害工具、舞台,令人痛心疾首。他會呼籲及聯絡港大校友舉行燭光晚會,發起靜坐包圍校委會,以示抗議。他指近日不少居於在海外的港大校友,對港大如何處置戴耀廷表示由衷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