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工遺屬控訴宰雞場索償
13小時工作後心衰竭 入顗洮「過勞死」
【明報專訊】在溫市一間宰雞場工作的一名中國移民,兩年前在結束13小時工作後暴斃,驗屍證實死於心臟衰竭,其家人認為他是因為超時工作而「過勞死」,並已委託律師入饃惕i僱主,未確保工人的安全,要求作出傷害賠償。
《省報》(The Province)引述入顙鼰硈怜牧k院的法庭文件指出,死者程保民(Bao Min Cheng,譯音)死亡時才40歲,身後遺下4個孩子。他在2013年3月22日晚上,結束在宰雞場連續13個小時的工作後死亡。該宰雞場是溫市的Hallmark Poultry Processors Ltd. 所經營並擁有。
法庭文件說,程保民在2000年代初期自中國抵鶠A他在宰雞場處理線上工作,每周工作時間達到60至70個小時,做荂u重複且費力」的體力工作。
程保民做這份最低工資的工作,職責是將已宰殺的雞從輸送帶上拿起,並將雞掛在高於頭部位置的掛u,該工作是在低溫環境下進行。
文件提到,大多數目前或之前在宰雞場工作的約300名勞工都是中國移民,他們不會說英文,或只懂很少英文,沒受過教育或是教育程度低,他們每周也是工作長達60至70小時。
文件說,《就業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禁止僱主要求或是允許工人過度超時工作。
控方並無具體提出索償金額,僱主方面亦未對訴訟作出回應,而有關訴訟的指控內容,亦未獲得法庭證實。
報道指出,家人說程保民由於不懂英文、教育程度不高,也無特殊工作技術,所以沒法選擇,只能在宰雞場工作。而程保民一直有心臟問題,會出現高血壓,因此他一直吃醫生所開的處方藥控制。程保民的身體狀況並不會造成立即生命危險,只要有效的藥物治療及健康的生活方式,心臟問題應可有效控制。
文件說,宰雞場沒有向程保民履行「謹慎責任」(duty of care),包括確保工人有安全的工作環境,以及確保所做的工作、工時不會置工人於受傷或死亡的境地。
文件說:「最起碼合理的做法是,限制每周工作時數不超過50小時。」
家人指控公司方面鼓勵工人大量超時工作,為的是滿足雞肉供應商的訂單要求,同時又毋須僱用新工人。
文件說,宰雞場方面定期接獲大量訂單,由於客戶需求及有關產品上櫃周期短的原因,這些訂單必須快速完成。在這種工作環境下,程保民最後「過勞死」是可以預見的結局。
文件說,程保民逝世後,他的妻子及子女靠茈[拿大退休金計劃(Canada Pension)提供的死亡津貼、社會福利及政府補助過活,有時也接受社區中朋友的慷慨救濟。
程保民在宰雞場工作了7年半,到最後4年則是負責將雞提起再放上掛u的工作。
法庭文件還提到,程保民死後一年,另一名在雞場工作的工人,也在過度超時工作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