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基金」雜費法例不規管
議員:倘有漏洞 管理費設限「白做」
【明報專訊】積金局昨日通過「預設投資策略」(前稱「核心基金」)的建議,首次立法規管基金管理費的上限至0.75%,基金的投資風險會按僱員年齡下調,即高風險投資的資產分配,擬由50歲以下的六成降低至65歲的兩成。積金局承認,受託人仍會額外收取0.2至0.3%的律師、審計等費用,連同管理費合稱「基金開支比率」,惟此部分不受法例規管,令實際的整體基金開支仍可達1%。
首規管管理費上限至0.75%
僱員可以為強積金自己的供款選擇投資的基金,但不懂選擇或是不想選擇的,將來可能自動交由一個核心基金管理,即「預設投資策略」。根據積金局資料,現時有約25%打工仔的強積金計劃,因無選擇任何基金組合,被自動投資於現有的「預設基金」,資產總額超過500億元,但回報差異大。積金局遂於去年6至9月諮詢公眾,建議推出「核心基金」劃一取代,此舉亦等同提供一項受規管的基金予打工仔自行選擇。
諮詢期間,積金局收到266份書面回應,透過會議及研討會接觸逾3000人,發現逾八成人支持規管預設安排,超過六成人同意將管理費上限定於0.75%,不同意者多屬投資經理及受託人,擔心減幅太大會削弱業界服務。
積金局董事會昨日通過諮詢總結及建議方案,擬在今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最快在明年底實施。方案建議,核心基金正名為「預設投資策略」,會繼續由不同受託人按規例提供「預設投資策略」,但首次立法規管基金管理費的上限至0.75%,建議預設策略採用兩個或以上的基金組合,並隨僱員年齡增長、降低投資風險。
按年齡轉換高低風險資產比率
當中以50歲以下僱員為例,高風險(主要為環球股票)與低風險(主要為環球債券)投資的資產分配分別為60%及40%,並隨年齡逐漸調低風險比率,至65歲時高低風險比例為20%及80%,但基金經理投資時,高低風險比例仍有5%彈性。積金局又會與業界議定投資回報的基準,但相關細節仍待商議,未知會否納入法例規管。
積金局:雜費實報實銷難增收費
至於諮詢期間曾提及規管「基金開支比率」(內含「基金管理費」)。積金局機構事務總監鄭恩賜指出,暫不考慮在法例規管開支比率,解釋受託人在管理費外,平均會收取0.2至0.3%的律師、審計等費用,但相信費用屬「實報實銷」,受託人也難以巧立名目增加收費,強調預設策略的整體開支須維持在1%或以下。
積金局非執行董事兼工聯會議員黃國健認同,基金管理費首次受法例規管是「大進步」,但當局必須定期檢討,並會在立法會審議時,質詢當局為何未有規管整體開支比率,若法例出現漏洞,則定訂基金管理費上限為0.75%也是「白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