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東方快遞一名客戶服務文員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指僱主得悉其懷孕後圖逼她辭職,但平機會認為理據不足拒絕調查;因此,事主決今日入稟控告前僱主懷孕歧視,索償27.1萬元。東方快遞否認指控;平機會基於保密理由,不評論個別個案。
平機會發言人表示,2010至14年間接獲543宗涉懷孕歧視投訴,32%沒進行調查,26%調查後決定中止調查,原因包括信納事主投訴的行為不屬違法、認為其投訴基於錯誤理解或不實質、投訴人不願進一步調查、距事發超過一年的追究時限。
發言人補充,過去5年該會為37%個案調停,70%成功調停;亦就8宗個案就懷孕歧視入稟,5宗庭外和解,2宗勝訴,1宗未完結。
投訴平機拒調查
中國東方快遞前客戶服務文員蕭錦瑛稱,去年7月、即入職一個月後證實懷孕,她引述上司獲悉時稱:「又要再請人,呢個timing(時間)真唔好,公司好有難處。」蕭指出,其後有清潔工告訴她,遭蕭的上司要求「唔好同新鶩茼P事(蕭本人)講洁v。
蕭表示,入職時已發現座椅的輪損壞,其上司替她更換了一張椅背搖晃的椅,她要求再換;再獲換椅時已是她告知上司懷孕後,這次甫坐上去,椅子即有兩顆螺絲鬆脫,右邊手柄鬆得差點跌下,若她借力托手恐會失平衡傾跌,對胎兒構成危險。
同日蕭接獲上司電郵,列出對她的工作要求,包括必須在公司熱線電話響三聲內接聽、每日將跟進貨物的資料電郵給上司等。蕭稱上述為新增要求,過往擔任同一職位的同事都沒接獲有關要求,蕭感到被逼迫,即日辭職。
她去年8月向平機會投訴,至上月底獲通知該會拒絕調查,蕭再向天主教勞工牧民中心求助,獲義務律師提供法律意見,控告僱主。協助蕭的中心程序幹事丘梓蕙稱,據平機會表示,不調查該個案原因包括,沒法證明蕭工作量增加與她懷孕有關、上司要求同事勿與她交談是想讓蕭自行決定去留、蕭懷孕前後均換得有缺陷的椅,反映其懷孕前後待遇一樣。義務助蕭的律師莊耀洸質疑,平機會很容易「篩走」投訴個案,不作調查,令受屈人難追討。
公司:入職已簽工作要求
東方快遞負責人羅小姐稱,蕭的前上司否認曾指蕭懷孕令公司有難處,及曾要求其他同事勿與她交談。羅又提供一份蕭入職時簽署的員工守則,已列明電話響三聲她必須接聽,本報就此向蕭查詢,她稱已忘記曾簽署該文件,但公司在她懷孕前沒執行此規定。
就蕭懷孕後有新增工作,羅解釋,新員工適應後逐步加工作量是正常。而蕭的上司曾隨手拿一張看似堅固的椅給蕭,蕭投訴螺絲鬆脫後,他已承諾立刻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