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手續繁複 李敖棄移民香港
促解釋早年入獄 入境處:一視同仁
【明報記者報道】台灣著名作家李敖曾於2012年透過「優才計劃」申請移民香港,卻因不滿被入境處要求解釋入獄原因、提供著作證明等手續,被當成「普通民眾」對待,最終放棄移民。當年為李敖寫推薦信的香港立法會議員馬逢國稱「遺憾」,但肯定入境處一視同仁的做法。
《亞洲財經》報道,2012年香港著名導演吳思遠等人在一次聚會時談起香港的「優才計劃」,引起李敖的興趣。由於子女都已不在台灣生活,李敖有意移居香港。吳思遠說:「台灣這麼有知名度的人才能夠移民香港,才更能說明香港的魅力。都說香港是文化沙漠,如果李敖看中香港,成為香港人,對香港未來的文化發展大為有利,可以是香港文化活力的標識。」當年10月,李敖填寫了申請表,吳思遠與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立法會議員馬逢國皆向入境處寫了推薦信,力促接受李敖移民;前特首董建華亦知曉此事。
之後,入境處通知李敖提供其作品,並說明坐牢原因以及證明自己是「良民」,甚至要證明英文程度,李敖怒斥「太侮辱人」:「香港不懂什麼是政治犯,認為你坐過牢就是壞人,要你證明自己是好人,我怎麼去證明?吳思遠與高級官員溝通時說很歡迎我,但辦手續時,就拿我當一般普通移民個案來對待,我當然就不理了,就不回信了。」
吳思遠亦批評入境處作風官僚:「這些審核委員們到底是什麼人?李敖是誰都不知道,還要東問西問,那是水準不夠。」馬逢國26日向本報表示,李敖撤回移民申請令他倍感遺憾,李敖如果移民對香港文藝界有很大意義,自己也是他的粉絲,所以當年寫信支持此事;但入境處按程序辦事並非不合理,即便是針對入獄一事,李敖也可坦率解釋「政治原因」。馬逢國認為,入境處確有責任調查清楚,無論申請人是誰,都要經過同樣申請程序,這就是「香港方式」,這對台灣人或者大陸人來說,可能存在「文化差異」。
入境處發言人26日向本報確認李敖曾於2012年11月提交申請,但所呈資料有限,亦不包括護照副本,當局曾在3個月內兩次發信要求李敖補交證明,均不獲回覆,遂於2013年5月起不再處理有關申請。當局不會按申請人的名氣處理文件,過去也有演員及歌唱家提交電影國際獎狀、錄音唱片等以茲證明。至於李敖1970年代曾受政治迫害,事發多年也未必有推翻定罪的證明,當局也接納其他周邊文件,例如報章、雜誌等,以更有效了解申請人的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