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日公布的預算案透露,律政司在新財政年度的刑事檢控預算為7.11億,上升7.9%;民事檢控預算則為9.67億,上升21.9%。律政司預算,本年需外聘大律師或律師處理檢控的案件為1880宗,比去年實際的1554宗上升21%,比2012年的922宗更上升一倍;相反,由政府律師檢控的案件去年為4136宗,下跌8%,本年預算則為4140宗,與去年相若。 律政司發言人表示,除了由司內的檢控人員負責檢控工作外,一貫亦會委聘私人執業的大律師或律師在各級法院負責檢控,次數多少則按案件數量及運作需要而定;又指如有需要,會按機制申請增撥資源,確保有足夠資源處理檢控工作。 張達明:可引入外面新思維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數字未必與人手不足或案件過多有關。他指出,律政司一向的檢控政策是給予機會外面多讓辯護一方的律師嘗試控方工作,同時亦可為檢控部門引入另一思維,處理案件時可兼顧控辯雙方,維護公平審訊;副院長楊艾文亦認為,律政司此舉可令一些年資較淺的律師累積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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