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P爭取立法保障特許經營商
【明報專訊】卑詩新民主黨(NDP)呼籲省府盡快立法保護本省特許經營商舖的商家;並指不少投資者虧蝕慘重,卻得不到應有的保護。新民主黨省議員狄德安(Adrian Dix)及詹嘉路(Carole James)昨日一起會見媒體,作出共同呼籲。
狄德安指出,目前加拿大共有5個省已就「特許經營」(franchise)立法,對這類經營方式作出規管。其中包括安省、阿省、緬省、紐賓士域省及愛德華王子島。其中阿省立法最早,可回溯到1971年。
狄德安說,本月稍後省議會將復會,希望省自由黨在今個會期內引入相關法案。假若自由黨拖延下去,新民主黨不排除自行提出法案。
詹嘉路指出,卑詩法律學院(BC Law Institute)已起草了一份法案,以供政府參考。其後的公眾意見徵詢,亦已在2014年12月結束。詹嘉路認為,為了保障本省特許經營者以及小型生意經營者的權益,沒理由再拖延下去。至於引入新法,目的是讓小本經營者與財雄勢大的特許經營母公司之間的關係更平等公道。
昨日記者會上,也有虧了大本的經營者現身說法,講述自己的經歷。
其中泰勒(Wayne Taylor)說自己在2008年取得特許經營權的一家咖啡店出現重大虧蝕,金額超過15萬元,而且是由雙親借來的錢。他形容為一場「慘痛經歷」。假若沒有雙親支持,他可能要破產,連房子都要丟失。
他昨日也代表另一對有近似遭遇的新移民夫婦發言,慨嘆他們也在3年內虧蝕超過15萬元。泰勒指出,他們取得特許經營,目的不是要賺大錢,只是為孩子們的教育圖個保障。
另一名投訴者也指出,自己損失不菲。
新民主黨稱,新法案將包含披露條款,要母公司將所有關鍵資料列出,好讓承辦者清楚知道經營所面對的風險。該法案生效後,出現訴訟時將在卑詩省進行,不用到其他轄區、跨越省界甚至國界。此外,新法案還包括退場條款,資訊披露後60天內可容許經營者退出,並發還訂金。假若披露的資訊不盡不實,經營者可以興訟索償,經營者可以在兩年內退出。